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 件 名 称 | 十堰经济开发区意境养生保健馆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十卫公罚〔2024〕24号 | |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十堰经济开发区意境养生保健馆 | |
行政 处罚 当事人基本 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十堰经济开发区意境养生保健馆 |
社会信用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2420300MABWULC62L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张晶晶 | |
违法事实 | 十堰经济开发区意境养生保健馆存在2024年6月25日供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未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 |
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罚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 2、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伍拾圆整(550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 9月 5 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