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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藏红方美容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毛巾)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案件信息公开表
来源: 十堰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3-09-07
发布者: 十堰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案 件 名 称

茅箭区藏红方美容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毛巾)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十卫公罚〔2023〕109号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名称

茅箭区藏红方美容店

行政

处罚

当事人基本

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茅箭区藏红方美容店

社会信用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2420302MA4EAJNY84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陈翠

违法事实

茅箭区藏红方美容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毛巾)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行政处罚依据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伍佰圆整(5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9月6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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