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张湾区广东路风影发艺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十卫公罚[2021]51号 | |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张湾区广东路风影发艺 | |
行政 处罚 当事人基本 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张湾区广东路风影发艺 |
社会信用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2420303MA4ARU9K3Q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孙波 |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 |
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10月28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