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代大祥诊所违反消毒管理规定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十卫传罚〔2020〕95号 | |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名称 | 代大祥诊所 | |
行政 处罚 当事人基本 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代大祥诊所 |
社会信用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代大祥 |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医务人员卫生手菌落总数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规定。 | |
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年12月22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