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国药东风花果医院违反消毒管理规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十卫医罚[2020]4号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名称
国药东风花果医院
行政
处罚
当事人基本
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社会信用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2420300MB0199638P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胡万保
违法事实
根据十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11月1日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显示:该单位呼吸科操作台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为3.6×102CFU/cm2,共计1份样品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八条;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年2月23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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