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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熙蒙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案件信息公开表
来源: 十堰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0-01-19
发布者: 十堰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案件名称

十堰熙蒙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十卫医罚〔2019160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名称

十堰熙蒙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行政

处罚

当事人基本

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十堰熙蒙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20302MA499C3T0E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武君毅

违法事实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行政处罚依据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药品器械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陆佰整(2600元)

3、罚款人民币伍仟整(5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17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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