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十堰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单位预算
来源: 十堰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4-01-26
发布者: 十堰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负责实施管辖范围内的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2.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3.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4.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5.对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放射诊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6.对医疗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察督办;7.对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实施监督管理;8.对县市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9.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宣贯、跟踪评价以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10.负责相关卫生监督应急管理工作;11.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12.开展卫生计生执法工作稽查,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13.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14.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十堰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成立于2002年9月18日,成立之初机构名称为“十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十编发﹝2002﹞16号)。2008年1月,省人事厅《关于十堰市广播电台局机关等39家事业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鄂人函﹝2008﹞12号),将其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法规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2014年8月,市编办根据《十堰市优化整合市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实施方案》(十编办发﹝2014﹞80号),将十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支队的职责并入十堰市卫生监督局,组建“十堰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14年9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同年 10月9日,市编办下发了《关于组建十堰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的批复》(十编办发﹝2014﹞99号),对该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进行了明确。该局为十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相当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集中行使综合监督执法职权的执行机构。

按照2019年十堰市市级机构改革总体部署,根据《中共十堰市委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十发﹝2019﹞3号)规定,依照“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东风卫生局的行政职能回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不再保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东风卫生局”这项改革要求,撤销了原十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东风卫生局及其所属的十堰市东风卫生监督所,对这两个机构的人员进行了分流安置。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机构改革中原市卫计委、东风卫生局、原市东风卫生监督所转隶人员的通知》(十组干﹝2019﹞247号),从原市卫计委东风卫生局划出5名参公事业人员、原市东风卫生监督所划出8名参公事业人员和3名工勤人员到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共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卫生计生监督信息中心、审查发证科(加挂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科牌子)、政策法规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一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二科、医疗服务监督科、职业卫生监督科、学校卫生与传染病防治监督科、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科、计划生育监督科。

编制65人。现有在职职工57人,退休46人。

第二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94.82万元,总支出1394.82万元,与2023年部门预算相比,总收入和总支出都增加了8.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增加18.02万元,新招录两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公用经费减少9.73万元。项目收支预算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94.82万元,与2023年部门预算相比,总收入增加了8.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增加18.02万元;二是公用经费减少9.73万元。项目收入预算无变化。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94.82万元,与2023年部门预算相比,总支出增加了8.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增加18.02万元;二是公用经费减少9.7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无变化。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4.82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了8.29万元。

(1)基本支出1349.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7.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12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45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支出(款)卫生监督机构(项)45万元,主要是城镇生活饮用水日监测专项经费4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1.53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1.53万元,与2023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无车辆。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2.5万元,与2023年比减少9.7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削减公用经费预算。其中办公费12.06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6.6万元,物业管理费16.71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6.51万元,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8.68万元,福利费10.8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2.03万元,其他商品支出(女工卫生费)2.04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6.7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0.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度无办公设备采购预算。

其中:服务类政府采购16.71万元,主要是物业服务费。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其他车辆、大型专用设备。预计2024年资产无变化。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个,其中:本级项目1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金额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万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城镇生活饮用水日监测项目,金额 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及时掌握我市城区饮用水水质卫生动态,保证全市人民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保障社会民众知情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反映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及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日常运行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体表

  三、支出总体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2024年预算公开表(十堰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xls



打印 | 关闭 |收藏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十堰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联系方式:0719-8896065 技术支持:十堰政府网
鄂ICP备06007886号-5 鄂公网安备 4203020200014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30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