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工作要求及年度重点目标任务,促进公共场所单位提档升级,着力打造十堰品牌、强化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扩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明年国卫复审打下坚实基础。该局从6月起,就制定了《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共场所卫生示范街区、卫生示范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工作通知,对遴选单位开展宣传培训,启动公共场所卫生示范店创建活动。11月上旬,在前期全面分类指导、重点培植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工作实际、经营场所类别分布、日常监管情况等,确定首批6条卫生示范路段(街区)和70家公共场所单位作为培育遴选对象。
连日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一科对首批培育的北京南路、上海路、人民南路3条卫生示范路段(街区),共计36家单位。每个卫生示范路段(街区)培育不少于10家卫生示范单位(店)。开展上门培训,实施对口包联督导。
通过对口督导,一是解决公共场所业主履行卫生安全责任人意识不到位的问题;二是解决卫生设施设备配备不到位的问题;三是解决卫生制度建立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四是解决提质培优监管存在缺失的问题。
负责包联的卫生执法人员认真按照该局《公共场所“卫生示范店”八统一通用标准》和《各类公共场所创建卫生要求》统筹推进创建工作。整个创建工作与卫生城市成果巩固、当前正在开展的公共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违规吸烟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做到以创促改、以创促优,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经营业主创建积极性、主动性,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提档升级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