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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安全指导 确保灾后餐饮食品安全
来源: 十堰市卫生监督局
发布时间: 2012-08-13
发布者: admin

  洪水过后,市卫生监督局全力连续4天在市茅箭、白浪参加抗洪救灾,参与灾后防病防控工作。8月11日周六,卫生监督局继续由领导带队,安排监督员对灾后食品、饮水卫生监督工作加强了监督管理和指导。
  8月11日上午8时,市卫生监督局组织了14名卫生监督员,由监督局王可鸣副局长带队,分三个卫生监督工作小组分别到光明市场、台湾路、茅塔河两侧、白浪中路、汽配城、祥安小区、铁二处、中观、“五中”安置点、田湖路等路段进行了巡回检查,共检查餐饮单位、卤制品店共125家,其中86家餐饮单位或馒头加工店已正常营业,10家餐饮单位或卤制品店因灾后仍在清理卫生不能营业,另外29家单位因个人原因或店内设施设备尚未修复未营业。在监督检查中,指导各餐饮单位重点做好环境卫生、食品加工工具、用具消毒、餐饮具消毒、饮用水和食品及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的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以卫生监督意见书的形式责令整改,要求做好店面的一般卫生管理,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同时,要求受洪水灾害的餐饮单位,在卫生清理结束后,经卫生监督员指导同意方可开业。在巡回监督检查中,检查组得知白浪“五中”安置点生活饮用水有关卫生指标超过国家标准后,王可鸣副局长立即电话通知了市卫生监督局派驻红十字医院医疗组朱志虎同志,要求他现场指导并迅速向安置点领导做好汇报,做好饮用水的消毒工作。下午,王可鸣局长就“五中”生活饮用水的问题向局长魏津同志汇报,魏津局长带领专业人员赴“五中”、白浪医院等末梢水观测点进行了调查处理。
  今天未接到餐饮服务环节食源性疾患病例报告。
  此外,卫生监督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至大坪河水库路边有不少卤制品等现制现售的食品摊贩,无基本卫生条件,食品安全危害极大。建议市食安办督促有关部门予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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