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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加强预防接种执法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来源: 竹溪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邹勇
发布时间: 2018-08-16
发布者: 十堰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自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发生后,该局高度重视,按照省卫计委、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迅速行动,及时安排部署。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6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工作规范,组成专项行动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问题疫苗风险排查和预防接种监督检查工作。

专项行动中,重点检查内容为:一是各预防接种单位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二是预防接种人员是否持有效预防接种上岗证;三是接种单位是否具有疫苗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第二类疫苗;四是疫苗购进渠道是否合法;五是接种疫苗是否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六是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否依照规定及时处理或者报告;七是是否存在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八是否存在未经卫生主管部门依法指定擅自从事接种工作的。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行立改,依法严肃查处。   

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县整体情况较好,没有发现涉事狂犬疫苗在我县流通和接种的情况。但部分预防接种单位存在疫苗购进、储存、分发时登记不规范;疫苗储存没按规定执行,温度监测记录不真实;疫苗冷链的装备不是很齐备,特别是部分预防接种点未配备温度检测装置,各个环节温度难以掌握等问题。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指出,并及时下发了书面监督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对2家单位违反预防接种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下一步,该局还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建立科学周密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主动排查风险。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卫生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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