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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责不力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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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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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压实责任,推动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落实落细,现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3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责不力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张湾区车城路街道东岳古台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周锋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不力问题。2020年1月27日以来,周锋作为东岳古台社区“两委”负责人、属地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不正确履行职责,不认真落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社区整体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在“地毯式”“不落一户一人”方面打折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在负责审核上报新冠肺炎确诊人员工作中,对风情巴黎小区周某一家由汉返堰人员排查不全面、不细致,以致连续多日漏查漏报该户一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造成不良影响,给疫情防控带来风险隐患。2020年2月13日,周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郧西县店子镇南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问题。根据郧西县店子镇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南坡村在店子镇通往景阳乡省道设置了交通卡口,刘平安排南坡村村民金某用三轮车横路阻断车辆通行,并要求金某24小时把守。由于刘平履责不力,督促督办不到位,金某于2020年2月1日22时左右私自将其三轮车开回家中,导致该卡口在长时间内无人值守,形同虚设,造成疫情防控隐患。2020年2月11日,刘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柯家垭村党总支第一书记郑龙涛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不力问题。2020年2月7日下午,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导组在柯家垭村走访群众时发现,12名群众未按要求佩戴口罩;该村三组封堵点人员出入随意,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等流于形式;该村一组左岸风情雅苑1号楼南侧区域卫生状况脏乱差。郑龙涛作为该村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2020年2月11日,郑龙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三项排查、十个到位”重点工作,下沉一线开展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突出重点,真正做到责任上心上肩,措施落实落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强化监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作风漂浮、失职渎职等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持续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转载自:十堰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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